跳到主要內容區
本中心辦理金門縣海洋科普繪本評選活動計畫(收件截止日期:110/11/10)

本中心辦理金門縣海洋科普繪本評選活動計畫(收件截止日期:110/11/10)

金門縣海洋科普繪本評選活動計畫    (word檔)

 

壹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要點。

貳、目的

一、配合國家海洋教育週主題活動—海洋科普繪本徵選,進行本縣各級學校(國中小)縣內徵選,並選出本縣代表作品參與全國競賽。

二、各校代表作品除做為全國競賽參賽外,並將全部各校參賽作品數位化,呈現於本縣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中心網站,並規劃海洋科普繪本專區提供各校瀏覽,以建構本縣海洋教育特色資源。

 

參、辦理單位
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。

二、主辦單位:金門縣政府教育處。

三、承辦單位:金門縣立金城國民中學(金門縣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中心)。

 

肆、報名資格及時程

一、送件時間為即日起至110年11月10日(三)止。

二、本縣國中小皆至少須投件1件報名,投件原則如下: 總班級數1-12班者,每校1-3件、總班級數13-24班者,每校1-5件 總班級數25班以上者,每校1-6件。

三、參加資格:國小組就讀一至六年級學生、國中組就讀一至三年級學生。

四、各校可參考本辦法組成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小組,每創作組之學生至多4位,指導教師至多2位,可以跨年級組成,以「保護海洋」為主軸,範疇涵蓋「守護海岸」、「食魚教育」、「減塑行動」三個面向,參賽者可擇一作為創作主題進行創作。其中國小組應進一步選定繪本運用之教育階段(運用於國小低年級、中年級或高年級),並據以進行創作。國中組則直接以創作者本身之教育階段為繪本選用對象。

五、各組參賽之繪本應為教師指導學生完成之創作作品,且經過實際教學應用並進行檢討與修正後的成果。

六、經本縣初賽選出之作品將給予獎勵表揚。

七、參賽團隊每隊每人均必須簽署「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」。

八、為符合公平原則,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,並運用同一著作參與其他類似競賽,均不得參賽,違者取消參賽資格。

 

伍、作品規格

一、作品類型:圖文整合型繪本,題目自訂(範圍以「保護海洋」為主軸,範疇涵蓋「守護海岸」、「食魚教育」、「減塑行動」三個面向,參賽者可擇一作為創作主題進行創作)。

 

 

二、作品樣式

(一)紙張大小:寬 297mm ,高 210mm 兩頁一組的( A4 )紙上,如下圖範例所示。

 

(二)作品頁數:圖畫需要橫式創作(如下圖所示)。作品內容部分,國小組 與 國中組 至多

48 頁(即 24 組)。另外,作品之封面、封底、封面內頁、封底內頁、版權頁等不包

含在作品內容之頁數範圍,創作團隊請另外設計。

(參考範例:第一屆得獎繪本作品請逕自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頁瀏覽https://tmec.ntou.edu.tw/p/405-1016-34595,c6288.php?Lang=zh-tw

 

(三)文字處理方式:文字請勿直接書寫在圖稿上,另行浮貼一張描 圖紙,再將故事情節的文字配置於描圖紙上(不得將文字直接描繪 書寫於作品上,建議可另行印製影本,並將文字書寫於作品影本上一併寄送,將更為清楚)。

(四)作品裝訂:將作品依序排列(建議可用反覆黏貼式標籤紙協助標式頁數)妥善包裝後再行寄送(建議可以透明紙、厚紙板保護)。

(五)繪畫使用材料不限(水彩、蠟筆、彩色筆、水墨、電腦繪圖皆可),作品僅限於平面創作。

(六)作品寄送時請自行做好保護措施 ,如因參賽人未做好保護措施,導致作品於寄送過程中毀損,主(承)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。

 

陸、作品內容

以「保護海洋」 為 主軸,其下包括三個面向 「守護海岸」、「食魚教育」、「減塑行動」 參賽者可擇一作為徵稿主題 。「守護海岸」之範疇包括清除海岸垃圾、避免汙染海洋環境、不破壞海岸地形地貌、維護海洋自然生態等,以及其他守護海岸相關之議題;「食魚教育」之範疇包括了解安全的吃魚方式、避免食用瀕臨絕種的海鮮、採用永續性漁法來捕魚、認識海洋食物鏈、認識各式魚種的生長環境、食物與天敵、認識養殖業、漁業的產業現況與規範

等,以及其他食魚教育相關之議題;「減塑行動」之範疇包括了解塑膠垃圾對海洋造成的危害、如何從生活中減少塑膠製品,例如拒絕一次性塑膠製品、減少購買過度包裝 的產品、選擇可重複清洗使用之器皿或餐具、回收處理可再生的包裝及容器等,以及其他減塑行動相關之議題。

 

柒、繳交文件與資料

一、 每件投稿 作品均需繳交 (1)報名表(附件1) (2)作品內文(附件2) (3)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(附件3) *創作者均需填寫,請勿塗改 (4)參賽作品原稿 (5)參賽作品彩色複印版 請將參賽作品依序放入信封,註明「第二屆海洋科普繪本徵選」字樣,110年11月10日(三)前免備文逕送(寄)至「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32號,金門縣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中心」收。郵寄者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,親送者亦同;資料填寫不完整或規格不符規定者不予評比。

二、 參賽作品概不退還,敬請自行備份。

三、 初選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審組成委員會進行遴選,作品如均未達水準,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。

 

捌、獎勵方式

一、 獎勵名額:國小 與 國中組各選出特優 2 名、優選 3 名、佳作 5 名,特優每件作品頒發禮券 1800 元,優選頒發禮券 1, 200 元,佳作頒發禮券 800 元,各頒發獎狀乙紙。各組 獲選 特優 與優選 作品 將代表 本縣參與全國競賽。

二、 得獎公布:得獎作品預計於 1 10 年 11 月 19 日( 五 ),於本縣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網站公布,相關頒獎日期與地點 另行通知 。

 

玖、著作財產權事宜

一、 參賽作品於送件同時,應由參賽者(及法定代理人)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「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」,得獎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不限時間、方式、次數及地域利用(包括公開傳輸),其著作人格權並受著作權法保護。

二、 參賽者須為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,參賽作品如有使用他人之著作或違反著作權法令之情事,一切法律責任皆由參賽者自行承擔,與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涉。

 

玖、著作財產權事宜

一、 參賽作品於送件同時,應由參賽者(及法定代理人)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「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」,得獎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不限時間、方式、次數及地域利用(包括公開傳輸),其著作人格權並受著作權法保護。

二、 參賽者須為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,參賽作品如有使用他人之著作或違反著作權法令之情事,一切法律責任皆由參賽者自行承擔,與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涉。

 

壹拾、注意事項

一、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送之資料內容屬實並無偽造情事,亦無冒用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,如有虛偽隱匿情事,將一律取消參賽資格;如其為得獎者,並取消得獎資格,收回獎品及相關證明。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;其他因填寫資料錯誤活動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。

二、 參賽者同意依本活動徵選辦法之規定參賽,如有抄襲仿冒之情事,經評審決議認定,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證實確有該等情事後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,並由參賽者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

三、 如遇作品主題不符、違反善良 社會風俗、暴力或網路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、檔案格式不完整,以致影片無法觀看,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,並不另行通知。

四、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實施計畫中,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。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,主辦單位保留相關權利。

五、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、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辦法及修正獎項數量之權利。

六、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得獎者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辦單 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
 

壹拾壹、產出指標

一、各校選派作品參賽。

二、本縣選出全國參賽作品。

三、本縣所有參賽作品電子化,成為本縣海洋教育資源特色並放置本縣 戶外教育與 海洋教育中心網站 。

 

其他附件檔案。

 

瀏覽數: